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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規章

華東台商子女學校南京校區圖書室讀者須知
 
一、 開放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八時四十分至下午三時五十分。
二、 入圖書室時,除文具外,不可攜帶個人任何書籍及物品進入。
三、 各類圖書資料採開架式陳列,可自由取閱。取閱時,請使用書插紀錄書的位置,閱讀後需放回原處。
四、 進入圖書室需保持安靜,走路或移動椅子要輕聲。維護整潔,不得喧嘩或飲食。
五、 愛惜圖書及公物,嚴禁塗損,若有污損或破壞之情事,需負責賠償。
六、 離開座位時,要將椅子靠好。
 
華東台商子女學校南京校區圖書室借閱規則
一、 圖書借閱,全校教師可借冊數以15本為限,借期21天;全校職員一次以5本為限,借期14天;學生一次以5本為限,借期14天,必要時可辦理續借,續借以一次為限。
二、 因圖書室圖書資料取得不易,學生借閱紙本圖書逾期未還,比照「圖書館借用逾期罰款、遺失及損毀賠償規則辦理」
三、 借閱之圖書必須妥善保管,保持完整,不得在書上畫任何記號或文字,如有遺失,或毀損時,須負責照價賠償,或自行購買原圖書歸還。
四、 期末考前一週,學生停止借書,已借圖書無論看完與否一律歸還圖書室, 
         期結束前不還者,下學期停止借書,應屆畢業生借書不還者,以遺失論辦
         理賠償。
 
 
華東台商子女學校南京校區圖書室
室藏資料借用逾期罰款、遺失及損毀賠償規則
 
南京校區2018年830日訂
 
()逾期還書
1. 圖書室將暫停逾期者所有借閱權利
2. 圖書室將發出三次催還通知,學生借閱圖書室資料逾期未還,
a. 第一次逾期通知發出,請導師通知學生未歸還之書籍。
b. 第二次逾期未還通知於逾期5天後發出,由導師通知家長,若書籍已遺失,將按照書價(臺幣)由會計室統一或由學生自行購買同樣書籍歸還
3. 逾期者在繳清所有罰款後才可恢復其借閱權利
4. 若學期結束前仍有未還之圖書,以喪失借閱權利
 
()遺失 / 損壞圖書資料
1. 讀者若遺失或損壞室內或借出的圖書資料,應盡快通知圖書室。
2. 圖書室在接到有關損壞通知後,即依損壞情形,評估賠償事宜。同時,圖書室將暫停其借閱權利直至賠償完畢
3. 遺失圖書資料按照書價由會計室統一或由學生自行購買同樣書籍歸還
()借書証遺失損毀
1. 借書證限本人使用,不可轉借,違者停止借書三個月,並請妥善保管。
2. 未帶借書證不得借閱資料。遺失時,請至圖書室申請補發,補發需付工本費5元整(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