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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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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补助费
(每学期补助新台币17,500元)


预约报名参观                                       新生注册登记表
 

 

Q&A

 
.入学相关问答
 
Q1.学校招生对象为何?
:本校招收幼稚园至高中持有台胞证之学生,满两岁六个月可入幼稚园。
 
Q2.学费如何收?有优待办法吗
:学杂费及相关的收费标准及优惠办法(三选一优惠及预缴优惠),请参阅【收费标准】。另有台湾教育部每学期补助满五岁以上(幼儿园至高中)学生新台币15,000,在完成注册后,学籍呈报教育部核准后换算人民币发给家长。 
 
Q3.何时参观学校比较方便?
:可事先电话预约。平日上班时间可至教务处注册组,假日均有人员留守。欢迎来电谘询或留下连络方式。 
 
Q4.入学注册所需准备的资料?
:台胞证影本(含签注页)、护照证影本、2吋照片2张、1吋照片2张、学籍証明、转学证明或毕业证书,高中转学生需先附成绩单审查,或经入学考或转学考。 
 
Q5.是需要住校或通学
:本校备有宿舍,目前九年级至高中规定住校,其他年级可视需要,选择住宿或通学。本校备有校车,校车路线可参考每学期最新校车路线。 通勤生每日8:3015:45分上课,高中生至16:30,周五统一放学时间为14:50。住宿生周五回家,周日晚上返校。
 点击网址可查看校车详细路线www.htcs.org.cn/office4/super_pages.php
Q6.校车的状况及安排如何
:本校有近三十条校车路线以方便学生上学的需要。校车均为昆山政府规定合法旅车业者,并有学生保险。要求校车定期安全检查及每个座位配备安全带。每部校车均有随车老师接送照顾学生,上下学的安全,家长放心易联系。 
 
Q7.学杂费是否含用餐,是否需准备餐点及饮水?
:本校设有厨房,为师生烹调营养餐点。全校师生午餐一律在校用餐,单独收费。幼稚园餐费含早点、午餐及午点。住校生餐费含早中晚及夜宵。每间教室内有冷热饮水机。
 
Q8.教室是否有空调是否有投影设备等?
:教室内有空调及电扇,由班级依需要使用。每间教室皆有电脑、投影设备。
 
 
Q9.九下可以转入吗?
九年级为义务教育,可转入,惟需注意若已过本校报名会考时间,请自行向当年度会考主办学校个别报名考试。国中转入生除一般转学资料外,请主动提供服务时收証明。若从台湾学校转入,请带国中生涯辅导手册。
 
 
Q10.目前在大陆或台湾的家人如何了解学校讯息?
:要了解本校讯息,可从网站浏览最新消息,亦欢迎来电洽询,也可来邮件询问(htcs99@163.com)。台湾台北市忠孝东路四段3112楼之7设有办事处(02-8771-0912),若方便可至本校或台北办事处参观了解。若公司单位或团体有需要,亦可联络,安排至该公司(单位)办理说明会。 

 
Q11.新生转入需缴交哪些资料?

答:
教务处-新生注册登记表、护照及台胞証影本、1吋照片2张与2吋照片2张、转学証明书、学籍资料卡或在校成绩証明或毕业証书、入小学一年级需交预防接种卡。
学务处- 原校健康记录卡、住宿生准备个人衣物、盥洗用具、枕头棉被
辅导室-原校辅导资料、国中生需主动提供在原校时期之服务时数証明、由台湾学校转入需缴交生涯辅导手册


.课程教学相关问答
 
Q1.学校师资?
:本校聘请台籍合格教室,担任导师、专任,使用台湾正式教材、学制。使用繁体字,运用多媒体等配合教学,俾使发挥完整教学理念及规划。
 
Q2.学制及学年,将来出路如何?
:本校为台湾、大陆两岸核准学校,学生学籍在台湾,从幼稚园、小学、国中至高中完整学制,使台商子女就学教育衔接顺畅。就学期间因父母工作返台时亦可顺利衔接台湾教育。 
国中会考于本校设有考场,与台湾同步考试。高中毕业出路多元,就读本校高中优势即在于大学学测于本校设有考场,与台湾同步考试。可参加台湾指考,亦可参加本地港澳台大学考试。从2011年开始,学测考试成绩可申请台湾的大学之外,亦可申请大陆免试招收台湾学生的成绩依据。
 
Q3.课程安排如何?
:本校教育精神以提升优质精致具有竞争力为主轴,重视学生多元发展目标。除原有台湾正规教育目标外,学校以四轨行动主轴发展课务,即品格教育/英语教育/数理自然教育/艺术素养教育培养学生世界接轨能力及为未来世界做准备
幼稚园采蒙特梭利教学,另加强英语的部份达成双语教学目标。每日主题教学研讨、各项才艺活动等。
小学国中一至八年级英语课皆分级分班上课,使学生在各班能有整齐水准,在适合的程度上学习,重视学生对能力配合及兴趣培养,使英语学习自然而然。
另积极参加各项校际间语文及数理比赛。
高中部以升学名校为努力目标,期待在完整有效的学校引导下及家长全力配合下,使学生努力能有更好的效果,学校教师除白日正课外,另在夜间帮助同学作业指导、问题解答及课程加强,以期学生善用晚间时间及培养良好读书习惯。 
 
Q4.所用教材为何?
:本校为完整台湾教育,使用台湾教学教材。可参考本校教材版本介绍。美语教材使用Lets go与“瑞格叔叔自然拼音读法”。国小部学生每年安排参加剑桥英语检测。 并搭配英听、阅读与写作能力之外师教材。国高中引进多益检测。本校为高中升大学英听测验考场。
 
Q5.住校生活课业上有何安排?是否安排晚间课程?
:住校生活的精神着重在安全、温馨及有效利用时间充实学业,故住校生一律参加本校夜间辅导课程,国小部着重在课业作业指导及才艺教学;国高中部着重在日间课程加深加广及考试练习等。


.学校硬件设备
 
Q1.教室环境与台湾相同吗?
:本校国小部每间皆为标准示范教室,标准E化教室备有电视大萤幕、电脑、投影机设备等可做多媒体教学。每班设立书柜方便养成阅读习惯,也有师生共同布置的小读书区或交流区共筑温馨家乡风格。教室此外有大衣架等可养成良好放置衣物的习惯。
国高中相同要求为标准E化教室多媒体教学教室,亦配有空调、冷热水饮水机。
 
Q2.学校有操场等运动场地吗?
:在此一并介绍本校校地,总面积:115(7.7公顷)。二期校地正规划中。
学校可区分为:
教学区,满足教学所需。如才艺教室:音乐教室、电钢琴教室美术教室、琴房、艺文中心。如专科教室:自然教室、化学教室、多功能语言教室、电脑教室。
餐厅:每餐现做美味可口、健康均衡、卫生新鲜的餐点提供全校师生。 
运动设施:体育馆、200公尺标准跑道、篮球场、乒乓球桌、羽球场、铅球场、足球场…。 
宿舍设施:家庭式八人一间、房间内设盥洗卫生间、附空调、衣柜、鞋柜、床垫…,读书小间。
其他设施:有图书室、电子阅览室、辅导中心、健康中心。 
 
.各学部相关问答说明
 
一、幼稚园 
 
Q1.幼稚园开学时需准备的物品?
:个人用品:牙刷、毛巾、室内鞋、棉被、枕头及卫生纸,一套备用更换衣物及内衣裤。 
 
Q2.幼稚园分几班?
:幼稚园分为中小组(海洋组)及大组(蓝天组)。各组皆有一位台籍导师。另有外教及艺能教师以进行每日美语教学及才艺教学。
 
Q3.幼稚园上注音符号吗?
:上台湾的注音符号课程。另依组别补充三字经及弟子规等文化教材。 
 
Q4.上课时间每日多久?寒暑假有上课吗?
:周一至周四上午8:30至下午3:45。周五到下午2:50。7月放暑假,8月有才艺课程,详情请留意幼稚园最新消息。 
 
Q5.幼稚园毕业后可直升本校?
:幼稚园毕业生为优先进入本校国小部,在幼稚园大最后一个月实施幼小衔接教育,让小朋友对国小生活作息有初步了解及认识,以利顺利进入国小阶段。 
 
Q6.教育部对幼稚园学生是否有补助款?
:满五岁幼稚园学生皆有补助款,目前每学期补助新台币15,000元。 
 
二、国小部 
 
Q1. 每日上课时间?寒暑假有上课吗?
:周一至周四上午8:30至下午3:45。周五到下午2:50。暑假七月份时有举办夏令营、游学等活动。 
 
Q2.若幼稚园上本地学校,并没有教注音符号会不会影响学习?
:国小一年级前段有教授注音符号,若是年级较高的转学生,本校每学期亦会开设注音符号加强班或国数加强班等转衔教育,以协助学生适应学习。 
 
Q3.学杂费中包括书籍费?
:上课书籍费已包括在内。各班老师亦会自行准备补充教材,需补充教材由各班级处理。 
 
Q4.课程安排和台湾一致吗?
:因一至六年级每日整天上课,故相对比台湾国小上课时数多,在课程安排上,除一般正课外,本校着重英语教学。每日皆有美语课程,每周有固定外师上课。 
自小一至八年级英语课皆分级分班上课,使各班素质整齐以利整体提升。 
综合活动课程一方面给予学生兴趣培养,多元学习,另一方面为解决家长对学习的不同需求及协助学生个人才艺的持续,也可利用此时段安排。 
教学资源课精神着重在孩子发展学习力,培养自主学习的能力,使孩子主动学习、爱学习及会学习的方法。并且能组织表达主题 呈现。 
 
Q5.国小升国中是否安排先修课程
:国小六年级毕业典礼后,本校针对毕业生有安排国中先修课程,协助学生了解国中课业。暑假期间会安排升国一暑期辅导课。另各年级亦有暑辅课程。 
 
Q6.请问转入贵校如何办理?若要转回台湾时该如何
:从国小一年级至九年级属国民义务教育,转入本校时只要有名额均能入学或转入,转回台湾时亦相同,转学生需提供转学资料。 高中部亦同,以会考或中考成绩申请,若无前述成绩则报考入学或转学考,高中转学生申请入学时需附在校成绩。
 
三、国中部 
 
Q1.每日上课时间?寒暑假有上课吗?
:周一至周四上午8:30至下午3:45。放学有二梯次时间,第一梯次下午3:45,第二梯次适合参加课辅或课后才艺课学生,于下午5:25放学。周五上午8:30至下午2:50。逢大陆长假会另择期补课。暑假时有暑期辅导、返台上课、美国日本英国游学营及夏令营等活动,详细时间依每学期学校招生活动公告。 
 
Q2.国中会考测验是否可在此考试?
:本校为台湾认可学校,目前国中会考在本校设考场,与台湾同步举行,以方便学生考试并节省返台考试之经费,会考成绩为申请返台就读计分项目或申请直升本校依据。 
 
Q3.针对会考如何计划课程以提升能力?
:在国中课程及复习安排上,本校已有多年经验,在师生努力下,近年来皆有优异表现,升入建中、北一女、师大附中、武陵高中、台中女中及高雄女中等校年年皆有。教师教学认真负责,掌握进度及复习重点,教务处细心安排模拟考试等,与台湾多校同步,让家长及学生能了解自己的课程和台北对学生程度相当值,能有明确的参考,适时调整或提升自己的应考步调。且因本校高中升学优势及优异的升大学表现,不论台湾的台湾大学、清华大学、交通大学、成功大学、师范大学或台科大等等,或是大陆高校之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复旦上学、同济大学等等,皆有毕业生就读,因高中升大学之学测成绩可同时申请两岸三地之大学优势,近年选择直升本校高中或免试申请者越来越多。 
 
四、高中部 
 
Q1.上课时间每日多久寒暑假有上课吗?
:高中生周一至周四正课时间为每日上午8:30至下午4:30,故通勤生需搭第二梯次下午5:25校车,周五为上午8:30至下午2:50放学。并有夜辅课程,七月份有返台授课及游学活动,八月份有暑辅课程等。 
暑辅课程、重补修学分时间及返台授课详细时间依据每学期公告。 
 
Q2.高中入学方式?
:本校高中入学方式分直升、免试入学、申请入学及甄试入学。 
直升以本校国中毕业学生为限,依据学生校内成绩、基测成绩及品性表现为录取标准。 
申请入学依据会考成绩或大陆地区中考成绩及品性表现为主要标准。 
甄试入学主要提供未参加会考学生与中考生,或非就读本校生的入学考试。 
 
Q3.高中收转学生?
:本校学生依规定需持有台胞証。高中依规定采学年学分制,在高中学习年限中需修满规定学分始得毕业,详细规定依教育部高中法规及本校教务处办法。限于以上因素,转学生基本要求
* 先提供当年度会考或中考成绩,并附在校成绩单以核已修得学分
* 符合条件者依状况安排面试 
* 本校依名额及成绩品性录取 
详细办法依照本校教务处当学期公布为准。
 
Q4.高中毕业若要返台就读大学可以吗?
:可以的。本校学制与台湾一致,高三时报考台湾学测、四技二专、警校或指考,可享与台湾学子一样的待遇。 
 
Q5.高中毕业若要留在本地就读大学该如何?
:若学生希于本地就读大学,2011年开始,台湾学生能用「学测」成绩申请大陆的高校,本校学生以此申请到北大、浙大、同济大学、复旦大学、清华大学等等非常之多。另有意报考港澳台侨生入学考试,本校会安排协助应试准备,帮助学生完成目标。 
 
Q6.若要转回台湾时该如何
:转回台湾时需办理转学手续,此外提醒您在转入台湾的高中前,需先询问想转入学校是否有名额及是否要参加该校转学或插班考才能入学。但已相当便捷,因为若是本地学校转回台湾,是要经海基会及海协会认证同等学历后,再参加台湾各校举行的转学考或插班考。 
 
Q7.就读贵校的男高中生兵役问题如何处理?
:在本校就读的高中生若近兵役年龄,可依台湾相关处理规定办理出入境及缓征。 
 
.家长提出在本地学校或国际学校的困扰整理
 
台商子女赴大陆就学返台后如何衔接?
答:根据海基会提供答复:
台商子女就读大陆地区初中、小学回台后如欲继续就读国民中小学,依国民教育相关法令规定,凭足资证明之文件迳向户籍所在地之学区国民中、小学申请编入适当年级就读;如系就读于教育部备案之大陆台商子弟(女)学校,则视同国内学校,持该校学籍证迳向户籍所在地之学区国民中、小学申请就读即可。
至于台商子女就读大陆地区高级中学回台后欲就读公私立高中者,持大陆高级中学成绩证明,经大陆公证处公证,并经海基会验证后,教育部中部办公室或户籍所在地之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台北、高雄市),换发同等学力证明书即可报考各校转学考试;如系就读于教育部备案之大陆台商子弟(女)学校,持该校学籍证件即可报考各校转学考试。
另依现行规定,台湾地区人民所持大陆高中学历证件,须先经公证、验证、换发同学力证明书,方可据以参加国内大学入学招生;台商子弟如为大陆高中应届毕业生,可比照国内作法,先行以高三在学证明,报名参加国内相关招生,惟仍须办理在学证明验证。
目前暂不开放大陆专科以上学历检覈考试,持大陆专科以上学历拟返国入学者尚无法处理。
 
役男出境至大陆地区就学相关规定
 
随着台海两岸往来互动日益频繁,或因父母大陆经商举家到大陆共同生活之需,或因个人因素自行选择至大陆就学,形成台湾学子赴大陆学校就读情形日益普遍。目前台湾虽采认大陆高等学校学历,惟具役男身分者,未服完兵役仍不得赴大陆地区就读,然而台湾役男违法至大陆就学情形,则有越来越多趋势。国人应知台湾男生到大陆读书,现行兵役相关法令是有条件限制的,仅限于经核准赴大陆地区投资之台商及其员工之子,具备一定条件始得准用「役龄前出境国外就学」规定办理,一般役男未服役者,不得前往大陆地区就读。因为对于相关法令不尽了解,从而触犯法律而不自知,到大陆就学因妨害兵役案件遭法院判刑之役龄男子,近来时有所闻,爰政府机关有必要就相关法令规定向国人解说清楚。
 
针对役男赴大陆地区就学,谨就现行相关兵役法令规定提出以下几点说明:
 
一、役男出境至大陆地区就学,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8条第3项规定,仅限于经核准赴大陆地区投资之台商及其员工之子,且依据「役男出境处理办法」第5条第4项规定:(役龄前出境)役男未服役者,不得前往大陆地区就读。
 
二、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8条第2项规定:役龄前出境,于征兵及龄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在国外就学之役龄男子,符合下列各款者,得检附经验证之在学证明,(向内政部入出国及移民署)申请再出境,其在国内停留期间,每次不得逾二个月:一、在国外就读当地国教育主管机关立案之正式学历学校,而修习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者。二、就学最高年龄,大学至二十四岁,研究所硕士班至二十七岁,博士班至三十岁。但大学学制超过四年者,每增加一年,得延长就学最高年龄一年,其毕业后接续就读硕士班、博士班者,均得顺延就学最高年龄,其博士班就读最高年龄以三十三岁为限。以上均计算至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兵役法施行法第48条第3项规定:经核准赴大陆地区投资之台商及其员工之子,于役龄前赴大陆地区,并于征兵及龄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前三年,均与父母在大陆地区共同居住,并就读当地教育主管机关立案之正式学历学校,而修习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者,于届役龄后之入出境,除应另检附父或母任职证明及其与父母于大陆地区居住之证明外,准用前项〈役龄前出境国外就学役男申请再出境〉之规定。
 
三、十九岁以后之役龄男子因不合大陆就学规定,征兵检查无故不到者;或因申请短期出境至大陆地区后,届期无故未归或逾期返国,致未能接受征兵处理,依役男出境处理办法第13条规定,由户籍地直辖市、县(市)政府经合法催告仍未返国接受征兵处理者。得检具相关证明资料,依妨害兵役治罪条例规定,移送法办。而为顾及役男因不熟悉法令规定而出境就学,即时返国有其困难,故订有六个月之催告期限,役男出境届期未归经合法催告六个月后仍未返国者,依妨害兵役治罪条例移送法办。
 
四、对于所谓在学役男之「缓征」问题,依据兵役法第35条规定,其具备缓征条件者,为台湾地区「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级中学及其同等以上学校在校之学生」,而现行免役禁役缓征缓召实施办法,对于役龄男子「在学缓征」之相关规定,亦仅限于在台湾地区已立案之公立或私立学校在校之学生,对于至大陆地区或出境国外就学之学生,依法并不适用在学缓征之规定。一般社会大众常有错误之认知,于此特别郑重说明。
 
五、就开放或放宽台湾役龄男子赴大陆地区就学议题,政府将审慎研议,相关机关会共同研商、规划。未来若政策放宽役男赴大陆地区就学,修正「兵役法施行法」第48条,届时将依据新修正之法律规定,修正「役男出境处理办法」等相关兵役法令,以为调整因应。
 
陆、役男出境至大陆地区就学Q&A:
 
Q1.什么年龄叫做「役龄男子」?十九岁征兵及龄如何计算?「兵役年龄」又如何计算呢?
答:凡年龄届十九岁之年1月1日起至三十六岁之年12月31日止之男子,依法皆应接受征兵处理,称为「役龄男子」,简称「役男」;征兵及龄男子,为年龄届十九岁之年1月1日起之具国籍在台曾设有户籍之男子,其计算方式:以现为民国几年减去出生年次,其数目如为十九以上,即征兵及龄(例:民国100年-81年次=19岁);承上例,81年次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之役男,于民国10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兵役年龄」一整年时间皆为十九岁,以此类推。
 
 Q2.役龄男子至大陆地区读书,有没有违法的问题?
答:依据兵役法施行法第48条第3项及役男出境处理办法第5条第4项规定:一般(役龄前出境)役男未服役者,不得前往大陆地区就读。役龄男子十九岁征兵及龄后,因不合大陆就学规定者,或因出境大陆届期未归,经催告仍未能返国接受征兵处理者,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8条、役男出境处理办法第13条等法令规定,移送司法机关侦办。法官依「妨害兵役治罪条例」,以犯罪情节判刑,最重刑罚科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Q3.台湾男生于役龄前可否到大陆地区?能不能以「役龄前在大陆地区就学」为由,于十九岁后「短期返台探亲」,申请再出境至大陆继续就学?
答:台湾男生于役龄前(十八岁前)出境赴大陆地区就学或观光,因尚无兵役义务,在十八岁之年12月31日前,并无入出境之管制问题,全部按照一般国人入出境规定办理。惟依据「接近役龄男子出境审查作业规定」,年满十五岁之翌年1月1日起,至届满十八岁之年12月31日止之男子,出境时,应于护照末页核盖「尚未履行兵役义务」戳记;依役男出境处理办法第5条第4项规定:(一般)役男未服役者,不得前往大陆地区就读。凡一般之役龄男子于届十九岁之年1月1日起,如尚未服完兵役,不得前往大陆地区就读,纵有役龄前(十八岁前)在大陆地区就学的事实,十九岁后仍不能以「短期返台探亲」或休假为由,申请再出境至大陆继续就学。
 
 Q4.符合到大陆地区学校就读的男生要有什么身分?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8条第3项及役男出境处理办法第5条第4项规定,目前仅限于「经核准赴大陆地区投资之台商及其员工之子」,才可以前往大陆地区就读;台湾男生要能在大陆地区学校合法就学而不会犯上妨害兵役之罪,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必须是经政府核准赴大陆地区投资之台商及其员工之子。(二)于届满十六岁之年12月31日前赴大陆地区,均与父母在大陆地区共同居住。(三)于届满十六岁之年12月31日前赴大陆地区就学,并于届役龄后就读当地教育主管机关立案之正式学历学校,而修习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凡具备以上三项要件,始得准用「役龄前出境国外就学役男申请再出境」之规定。
 
 Q5.经政府核准赴大陆地区投资之台商及其员工之子,役龄前合规定在大陆地区就读,返台短期探亲或度假,于届役龄十九岁以后再出境至大陆继续就学,要提凭哪些证明文件?向哪个机关申请?须延期出境如何办理?
答:经政府核准赴大陆地区投资之台商及其员工之子,在大陆地区学校就读,役龄前(十八岁之年12月31日以前)并无入出境台湾之管制问题;届役龄短期返台探亲或休假后,得准用兵役法施行法第48条第2项规定,申请再出境至大陆继续就学,需提凭下列证明文件:一、台商经(经济部投审会)核准赴大陆地区投资证明以及父或母在大陆地区任职证明。二、与父母在大陆地区共同居住证明。三、就读大陆地区当地教育主管机关立案之正式学历学校,而修习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之在学证明。此外,在大陆地区制作之文书,应先经大陆当地公证处公证,再经行政院设立或指定之机构或委讬之民间团体--海基会验证(即两岸文书验证手续)。申请再出境至大陆地区学校继续就学,应提凭上述证明文件及护照正本直接向移民署(各县市服务站)申请;返台停留期间,与役龄前出境国外就学役男相同,每次不得逾二个月;返台停留期限届满,须延期出境,符合规定者(因重病、意外灾难或其他不可抗力之特殊事故,或因就读学校尚在连续假期间),检附就医医院诊断书或就读学校连续假期之相关证明,依规定向移民署办理,最长不得逾二个月。(注:若大陆学校假期超过2个月,于返台后向移民署申请再出境时,得一并申请延期出境;申请延期出境经核准者,在台停留期间,最长自入境之翌日起不得超过4个月。)
 
Q6.父母为非经政府核准赴大陆地区投资之台商(员工)或为外商在大陆地区投资公司之员工者,可否到大陆地区读书?在大陆地区就读外国学校大陆分校之役龄男子,如何适用规定?
答: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8条第3项,仅限于「经核准赴大陆地区投资之台商及其员工之子」,合规定者才可以赴大陆地区就读。如父母系在大陆经商或上班,其公司为未经政府核准赴大陆地区投资者,或为外商投资之公司者,因与现行规定不合,故仍不能至大陆地区学校合法就读。役龄前出境就学,役男人在大陆读书即应符合大陆地区就学规定,如有役男在大陆地区就读外侨学校或外国学校大陆分校等情形,仍应符合役男赴大陆地区就学规定(请参考Q5&A5)。
 
Q7.役龄前出境在大陆地区就学男子,于十九岁征兵及龄后,可否选择在香港或澳门就读?
答:依役男出境处理办法第5条第3项规定:役龄前出境,于十九岁征兵及龄之年12月31日前在香港或澳门就读之役男,准用「役龄前出境国外就学役男申请再出境」规定办理。上述在香港或澳门就读之役男,不限定「经核准赴大陆地区投资之台商及其员工之子」身分。
 
Q8.就读大陆地区台商学校之届役龄在学役男,尚在该等学校就学期间,返台后可否申请再出境前往大陆地区完成学业?
答:就读大陆地区经我教育部备案设立之台商学校(如华东、东莞、上海)之役龄男子,于该等学校就学期间,返台后准予检具经验证之在学证明及护照正本,直接向移民署申请再出境,前往大陆地区继续完成学业;惟就读台商学校毕业后之入出境,应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8条第3项及役男出境处理办法第5条第4项之规定办理(请参考Q5&A5)。
 
Q9.役龄前出境至大陆地区就学役男,出国读书后未返回台湾,役政单位如何处理?役龄男子以短期观光名义或其他事由申请出境至大陆地区后,逾期未归者,役政单位如何处理?
答:役龄前出境至大陆地区就学,合于「经核准赴大陆地区投资之台商及其员工之子」规定之役男,十九岁征兵及龄,应于兵籍调查时检具相关证明向户籍地乡(镇、市、区)公所役政单位办理;至于,役龄前出境至大陆地区就学之一般役男,因不合大陆就学规定,于十九岁征兵及龄起,由役政单位按国内一般役男身分,依法办理其征兵处理。役龄男子,依役男出境处理办法第4条第1项第3款至第5款规定,以短期观光名义或其他事由申请出境至大陆地区后,届期无故未归或逾期返国,致未能接受征兵处理者,应依役男出境处理办法第13条规定,由直辖市、县(市)政府经合法催告六个月仍未返国接受征兵处理者,检具相关证明资料,依妨害兵役治罪条例规定,移送法办。(最重刑罚科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Q10.「陆生三法」通过后役男是否即得出境赴大陆地区就学?
答:役男出境赴大陆就学,与是否采认大陆学历无直接或必然之法律关系。放宽或开放役男赴大陆就学规定,必须修正「兵役法施行法」第48条,有关问题政府将审慎研议、规划,召集相关机关共同研商。未来若政策放宽役男赴大陆地区就学,修正「兵役法施行法」第48条,届时将依据新修正之法律规定,修正「役男出境处理办法」等相关兵役法令,以为调整因应。